宁夏宁电硅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宁夏宁电硅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492 | 挂牌价格 | 2386.1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2-2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1-22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宁夏宁电硅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东山变电所东1公里) | |||||
法定代表人 | 袁小军 | |||||
成立时间 | 2006-12-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823565-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工业硅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和销售。 | |||||
职工人数 | 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23.273872 | -818.12486 | -799.03884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18.3458 | 1523.819865 | 894.525935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1-30 | 119.08 | -400.87 | -400.7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838.17 | 1344.44 | 493.7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铝业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5-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935.61 | 3735.37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25.22 | 1349.22 | ||||
净 资 产(万元) | 510.39 | 2386.1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386.1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房屋产权瑕疵及涉诉争议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其他相关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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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银川市[640100]金凤区[640106]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6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润洲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25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080505-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79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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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386.1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宁夏宁电硅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银星多晶硅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对于非一并受让的申请,转让方不予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宁夏宁电硅业有限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待完成工商变更后,标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录用原有职工,并与被其录用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5、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受让方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6、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书面承诺: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如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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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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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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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