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通用航空有限公司81.96%股权 |
标的名称 | 沈阳通用航空有限公司81.96%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471 | 挂牌价格 | 2535.22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2-1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1-14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辽宁省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沈阳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玫瑰街14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夏细华 | |||||
成立时间 | 2000-12-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197575-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乙类(航空摄影、空中广告)、丙类(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虫害、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4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81.96% | ||||
2 | 沈阳市苏家屯区农用航空服务站 | 18.0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65.63 | -179.21 | 909.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713.29 | 971.94 | 1741.35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1-30 | 636.27 | -291.97 | 113.1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576.48 | 721.98 | 1854.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2-04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713.29 | 4065.18 | ||||
负债总计(万元) | 971.94 | 971.94 | ||||
净 资 产(万元) | 1741.35 | 3093.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35.2195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有5项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7888.69平方米,账面净值2,068,578.10元。 2、标的企业的“苏家屯国用(2000)字第0518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工业。本次评估以该类用地最高使用年限评估,补交土地出让金金额按照沈规国土发[2008]64号文件规定计算。 3、标的企业将维修库(面积1315.7平方米)及三间办公室对外出租,租赁期限自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 4、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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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江西省[360000]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飞点 | |||||
法定代表人 | 宋承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1711.4512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军工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551529-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1.96%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1.9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
批准单位名称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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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535.2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76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除以上情形外,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聘用职工的劳动合同。(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3)同意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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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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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6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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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