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马钢晋西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50%股权 |
标的名称 | 马鞍山马钢晋西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5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650 | 挂牌价格 | 17421.1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4-2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5-26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马鞍山马钢晋西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70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宇 | |||||
成立时间 | 2012-03-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9144909-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铁路货车轮轴、客车轮轴、城市轨道交通用轮轴、高速动车组轮轴和机车轮轴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以及转向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铁路车辆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品)、五金交电、润滑油脂、房屋及设备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
职工人数 | 6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2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258.7 | -285.82 | 0.2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636.64 | 1341.34 | 34295.29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2-28 | 398.02 | -584.28 | -584.2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4966.92 | 1255.9 | 33711.0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4-17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4937.66 | 35406.75 | ||||
负债总计(万元) | 564.56 | 564.56 | ||||
净 资 产(万元) | 34373.1 | 34842.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421.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12年6月转让方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建马钢-晋西轮轴项目签署《股东投资合作意向协议》,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两股东协商一致,约定同期、按比例分别对标的企业增资、委托贷款(协议于北交所备查)。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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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市辖区[140101]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治路436号科祥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李照智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7121.7159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590961-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910 | |||||
批准单位名称 |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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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7421.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5226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继续履行《马鞍山马钢晋西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股东投资合作意向协议》;(2)对于标的企业正在使用的“晋西”字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名称、各种宣传资料等,应当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相关名称变更、注销手续,确保标的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晋西”字号;(3)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备案说明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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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提供挂牌公告期内某一时点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以上所述银行存款证明的出具时点:若多家银行出具须为挂牌公告期内同一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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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22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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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