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标的名称 | 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630 | 挂牌价格 | 3732.68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4-1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5-13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湖南省-怀化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及水利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湖南省-怀化市(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360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迪华 | |||||
成立时间 | 2004-04-13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及水利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0715762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水资源开发,科技开发,建筑材料的销售。 | |||||
职工人数 | 12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95% | ||||
2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0904.95 | 8731.11 | 6555.0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30093.29 | 817838.3 | 112254.99 | ||||
审计机构 | 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2-28 | 14044.71 | 390.23 | 680.6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24575.84 | 728900.53 | 395675.3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3-16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086329.7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977953.97 | - | ||||
净 资 产(万元) | 108375.73 | 145807.7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732.6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到评估报告出具日,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资4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95%,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探设计研究院货币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比例5%,均已出资到位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截至到评估基准日实收资本为97500万元,其中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资95000万元,其中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资95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97.44%,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探设计研究院出资25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2.56%,截止到评估报告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因此转让方实际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为5%,但转让方实际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56%,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以2.56%股权比例计算。 2.截止到评估报告出具日,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提供洪江水电站竣工决算报告、洪江水电站移民安置工程决算报告,本次评估是根据企业经营数据进行对未来年度的预测计算得出评估价值。 3.截止到评估报告出具日,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提供托口水电站最新版的初步设计说明以及概算,仅以企业提供的调概申请的批复进行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截止到评估报告出具日,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提供托口水电站贵州移民部分的搬迁时间计划、上网电价的正式批文,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变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截止到评估报告出具日,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提供托口水电站对湖南渠水郎江水电站淹没影响改造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该部分房屋的权属作出了相关承诺和说明,承诺该部分房屋为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无权属瑕疵。 7.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评估中采用的贷款利率为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利率,基准日后,2014年11月22日人民币贷款利率表发生变动,在原来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0.4%,本次评估没有考虑基准日后贷款利率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8.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雨花区[430111]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冯树荣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及水利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44488535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3061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732.6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价前交纳1119万元竞价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交纳金额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