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36.88%股权 |
标的名称 | 湖北三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36.88%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207 | 挂牌价格 | 4073.92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8-1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9-1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湖北省-咸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北三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市泉山宾馆)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军 | |||||
成立时间 | 2007-07-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228367-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旅游开发;游览景区管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物业管理;大型餐馆、住宿(仅限分公司经营);保健按摩、美容美发、洗浴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分公司经营)、卷烟及雪茄烟零售。 | |||||
职工人数 | 45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 | 36.88% | ||||
2 | 武汉富春置业有限公司 | 27.5% | ||||
3 | 吴昌兴 | 26.21% | ||||
4 | 武汉金光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7.5% | ||||
5 | 陈自权 | 1.91%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2487.03 | 2208.1 | 1648.0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7072.31 | 84010.13 | 13062.18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7-31 | 5735.45 | 246.39 | 239.2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97768.81 | 84467.35 | 13301.4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7-31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00504.33 | 103104.54 | ||||
负债总计(万元) | 92058.12 | 92058.12 | ||||
净 资 产(万元) | 8446.21 | 11046.4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073.919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坤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武汉市[420100]东西湖区[420112]东西湖金山大道九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宝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443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30002203-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6.8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6.8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52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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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73.9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22万元(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账为准)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则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与交易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债权交易价款的。 5、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评估报告基准日之后,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2000万元借款合同以保持正常运营,截至挂牌起始日,已实际发生借款1000万元。转让方要求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须同时受让此项债权,实际转让债权以转受让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为准(不超过2000万元)。 7、标的企业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负有61800万元借款(本金),鉴于转让方为标的企业的控股股东及此项借款的担保人,并与财务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特此要求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须同时受让财务公司对标的企业的61800万元债权(本金)。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此项债权转移手续,此项为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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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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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2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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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