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25.235%股权 |
标的名称 | 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25.23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603 | 挂牌价格 | 409.4647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3-2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4-2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永兴路3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伟明 | |||||
成立时间 | 1987-04-0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25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13926-5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改装汽车制造。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等。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 74.765% | ||||
2 | 北京航天华盛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25.23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625.19 | -1589.87 | -1519.4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076.85 | 3859.53 | 217.32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2-28 | 0 | -41.16 | -41.1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25.96 | 4362.93 | -536.9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27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960.36 | 5833.5 | ||||
负债总计(万元) | 4210.9 | 4210.9 | ||||
净 资 产(万元) | -250.54 | 1622.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09.4631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涉及诉讼案件赔偿、部分设备已无实物、应收款项中有部分款项已无法收回,存货中有部分原材料存在着毁损或者无法继续使用、库存商品无法对外销售、在产品无法用于再生产等情况,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重大特别事项”和“特别事项说明”等。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3、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74.765%股权已在北交所挂牌,项目现在处于成交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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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航天华盛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南区东里8(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崔春满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住宿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80222711-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23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23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52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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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9.464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 122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最终受让方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如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4、受让方在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如受让方不能按照以上要求如期全额支付款项的,且延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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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备支付能力; 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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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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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