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
标的名称 | 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162 | 挂牌价格 | 3205.971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中国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4-1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5-16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镇双柏村)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先 | |||||
成立时间 | 1999-01-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376.57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水力发电的生产销售;水电站的开发建设等。 | |||||
职工人数 | 6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四川中物泰格科技有限公司 | 60% | ||||
2 | 四川西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3 | 都江堰市蒲阳镇人民政府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534.92 | 799.21 | 677.2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400.01 | 621.08 | 5778.93 | ||||
审计机构 | 四川广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2-29 | 429.37 | 114.75 | 97.5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697.82 | 809.09 | 5888.7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2-23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966.94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1343.68 | - | ||||
净 资 产(万元) | 5623.26 | 10686.5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205.97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西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锦江区[510104]成都市锦江区油篓街38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丽娜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4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0185067-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8267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四川西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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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205.97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961.7913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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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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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61.7913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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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