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岛新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4006.848564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076 |
转让底价 | 31000.00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2-2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17-04-21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烟台市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18787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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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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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长岛新海置业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长岛县海滨路314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新先 | 成立日期 | 2009-09-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634693101110M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 90% | ||||||
北京计海装饰装璜中心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20.64 | -120.6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5767.04 | 15149.23 | 617.81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 | ||||||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90.53 | -90.5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9978.09 | 19450.82 | 527.28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阶段,预披露阶段不接受受让申请。
2、本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为6993.151436万元,债权部分为标的企业应付股东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往来款,挂牌价为 24006.848564万元。如产生竞价,溢价均为股权部分,由两家股东按比例分享。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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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青云 | 成立日期 | 1993-04-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13570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准日期 | 2017-01-25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主任办公会纪要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计海装饰装璜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2号院2号楼106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劲松 | 成立日期 | 1994-12-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221.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0141495-8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准日期 | 2017-01-25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主任办公会纪要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长岛新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4006.848564万元债权 | |||||
转让底价 | 310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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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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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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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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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