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大天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41万股股份(33.01%股权) |
标的名称 | 天津天大天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41万股股份(33.01%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77 | 挂牌价格 | 815.502147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9-0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9-29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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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天大天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3号A区一层) | |||||||
法定代表人 | 辛颖 | |||||||
成立时间 | 2000-06-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8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生物(不含药品的生产与销售)、光机电一体化、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新材料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等。 | |||||||
职工人数 | 1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昊华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 33.01% | ||||||
2 |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 | ||||||
3 | 南京西游时代传媒有限公司 | 8.5% | ||||||
4 | 国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4% | ||||||
5 |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3% | ||||||
6 | 肖庆融 | 8.99% | ||||||
7 | 赵汝文 | 8.87% | ||||||
8 | 刘静霖 | 8.5% | ||||||
9 | 张仁礼 | 4.69% | ||||||
10 | 赵朝安 | 3.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925.24 | -2156.03 | 3636.4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1088.57 | 22640.05 | -1551.48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7-31 | 4968.12 | -901.91 | -1200.0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4609.67 | 17361.16 | -2751.4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8-29 | |||||||
评估基准日 | 2016-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807.1 | 19870.7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7400.32 | 17400.32 | ||||||
净 资 产(万元) | -2593.22 | 2470.4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15.50214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山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子公司河北天大天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截至目前,地税局已办理完注销手续(审计未获取到注销资料),国税局方面,由于河北省税务局目前正在组织增值税发票联查,暂缓办理国税局注销手续,待8月1日以后才会有进一步通知,因此目前无法办理国税局注销手续; 2、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河北天大天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燕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转让土地使用权事项签署相关合同,目前尚有6680.00万元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暂按6%的税率计提增值税及各项附加税,并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相关税项的认定及税款金额的申报缴纳以当地税务局为准; 3、标的企业向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苯乙烯装置改造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该项目开车失败,标的企业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标的企业已与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补充协议,支付350万元费用采购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指定第三方产品进行改造; 4、标的企业于2014年初制订销售激励办法(天大天久【2014】4号文件),标的企业根据合同执行情况,按照销售回款的一定比例对员工进行激励,涉及2014-2015年共40笔销售合同,待销售合同执行完毕后,按实际的销售回款支付相关费用。 5、天津市旭泽不锈钢带有限公司自2007年与天久公司合作供应材料,长期以供货后执行账期结算。至2013年底,双方业务往来天久累计欠款项800多万,标的企业已经为其解决了700多万元的款项,对方仍在对标的企业追要剩余欠款,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6、丁忆与标的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丁忆请求标的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0373.4元、支付工资5000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丁忆的诉讼请求,该案尚未终审。 7、陈书华与标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陈书华请求标的企业支付工资5229.89元、工资差额43388元、因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0907.47元和冬季职工采暖补贴357.30元。一审判决标的企业支付工资差额36898.28元,欠发工资补偿金2281元;给付取暖补贴357.30元,驳回陈书华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尚未终审; 8、标的企业将天津、北京两处房产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进行了抵押,抵押期一年; 9、标的企业2015年财务数据均出自标的企业2015年12月财务报表; 10、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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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昊华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一区中街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占远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2302.33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0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0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2515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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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15.50214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244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2)《产权交易合同》已置北交所备查,受让方需自行查阅并认可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条款。 5、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须向北交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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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4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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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附件:保密承诺函.doc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国化工资产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南经理 | 联系电话 | 010 82677681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智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58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