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美新防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北京科美新防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271-2 | 挂牌价格 | 349.947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8-0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9-0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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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科美新防腐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伯明 | |||||||||
成立时间 | 2002-11-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66.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471568-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生产防腐涂料(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 51% | ||||||||
2 | 吕龙云 | 12.1% | ||||||||
3 | 高维美 | 5.68% | ||||||||
4 | 康文秀 | 2.11% | ||||||||
5 | 郝东江 | 1.89% | ||||||||
6 | 王剑侠 | 1.85% | ||||||||
7 | 国怀志 | 1.84% | ||||||||
8 | 金毅 | 1.75% | ||||||||
9 | 余恒静 | 1.68% | ||||||||
10 | 周才林 | 1.4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71.74 | -77.7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93.18 | 234.97 | 258.22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5-31 | 0 | -24.85 | -24.8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68.33 | 234.97 | 233.3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6-17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05.05 | 623.83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5 | 235 | ||||||||
净 资 产(万元) | 270.05 | 388.8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8.8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可喜必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2、根据编号为(2016)第06号的借款协议,标的企业向转让方之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借款185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协议在北交所备查。 3、标的企业截止评估基准日有7项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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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博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3492.9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03-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吕龙云等35方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洼里北沙滩一号内6楼4门4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吕龙云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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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49.94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104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先行偿还标的企业所欠转让方之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的借款185万元后,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无条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2)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能够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5、意向受让方获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企业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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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融资能力及财务支付能力,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挂牌期内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的存款证明(若为不同机构出具,须为同一时点)。 3、本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境外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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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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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刘秀婧 | 联系电话 | 65802288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晶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