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信双成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71%股权 |
标的名称 | 北京康信双成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71%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523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2-3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1-27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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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康信双成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703E) | |||||||
法定代表人 | 徐洪 | |||||||
成立时间 | 1997-02-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79045-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日用品、针纺织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工艺品、服装、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I类医疗器械;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康力克进出口有限公司 | 5.71% | ||||||
2 | 北京东方新海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92.86% | ||||||
3 | 徐洪 | 1.4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0.12 | -0.1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5 | 4.1 | -1.8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1-30 | - | -2.09 | -2.0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0.16 | 4.1 | -3.9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华润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25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25 | 2.25 | ||||||
负债总计(万元) | 4.1 | 4.1 | ||||||
净 资 产(万元) | -1.85 | -1.8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0.10563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翰森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北交所的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康力克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7层 | |||||||
法定代表人 | 吴丁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4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08-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7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7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553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润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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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交纳后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元,并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成交,未按时交纳后置竞价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本项目一经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即可对本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或核准材料、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转让标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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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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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交纳金额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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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