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 |
标的名称 | 四川兴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267 | 挂牌价格 | 4600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6-2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8-18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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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四川兴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西巷17号2-7-9)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兴义 | |||||||
成立时间 | 2003-11-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6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473874-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机电设备、铁路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推广服务。 | |||||||
职工人数 | 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70% | ||||||
2 | 胡红光 | 3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4.58 | -4.5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6134.87 | 21534.53 | 4600.34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5-31 | - | -0.06 | -0.0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7506.76 | 22906.42 | 4600.3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0-23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726.43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126.15 | - | ||||||
净 资 产(万元) | 4600.28 | 55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50(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小金县鑫鸿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蜀都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7年,借款金额壹亿柒仟万元;合同约定在项目经营期内,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及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在建结斯沟二级水电站能按期建成投产,投资额与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四川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完成的《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结斯沟二级水电站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报告》中概算金额一致,该水电站在投产后能达到其设计发电量;接入系统接入省网,取得其标杆电价,未来能享受到“政策财税〔2011〕58号和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3、本次评估基准日后银行贷款已进行了调整,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未考虑利率调整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收益法计算中采用调整后利率。 4、截止到11月底,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负有64761898.77元债务。 5、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6、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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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天心区[430103]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子超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8379280-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05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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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6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46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 截止到11月底,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负有64761898.77元债务,上述债务由受让方在产权工商变更日偿还,从2015年12月1日起,上述债务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债务付款期间的利息,最终偿还金额以偿还当日本息合计计算为准;(4)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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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基金和委托方式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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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6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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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邱女士 | 联系电话 | 13621178199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麻越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8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