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圣帝国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奕 |
成立时间 |
1993-08-31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2590095-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外民用、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等。 |
职工人数 |
20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国贸工程设计院 |
51% |
2 |
美国ARCHIWEST DESIGN GROUP,INC. |
49% |
|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8356.36 |
15.51 |
13.57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348.71 |
3242.94 |
105.77 |
审计机构 |
北京合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4-01-31 |
909.71 |
451.65 |
451.65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3885.95 |
3395.07 |
490.87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家粮食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2-20 |
评估基准日 |
2013-03-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232.01 |
213.84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9.06(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合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贸工程设计院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十一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奕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489-9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粮食局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粮食局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97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2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交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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