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咸阳经纬织造机械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陕西省-咸阳市(咸阳市玉泉路西段) |
法定代表人 |
程建荣 |
成立时间 |
1999-04-09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507.96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1350210-7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喷气织机,喷水织机,无梭织机,多臂装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纺织机械的生产、制造、销售。 |
职工人数 |
4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 |
2 |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4.33% |
3 |
北京经纬纺机新技术有限公司 |
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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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5 |
-1144.13 |
-1146.68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1000.98 |
9343.42 |
1657.56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5-31 |
8.75 |
-189.41 |
-189.41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0894.28 |
9426.13 |
1468.15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6-30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11000.98 |
18951.81 |
负债总计(万元) |
9343.42 |
9343.42 |
净 资 产(万元) |
1657.56 |
9608.39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206.2925(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通州区[110112]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华西街16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杰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80294840-X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886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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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976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价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2692.8万元)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为确保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的实现,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成为受让方后,对标的企业对转让方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692.8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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