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集团发布公告,于2016年9月30日,吴锡琼女士(卖方)同意向该公司附属Earn Fine Limited(买方)出售4500股日皓集团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45%股权,代价为2500万港元。
于完成后,该公司将间接拥有目标公司的45%股权,目标公司将作为于该公司联营公司的投资入账。
据悉,目标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提供餐饮服务。于买卖协议日期,目标公司已发行1万股股份。紧接买卖协议签署前,卖方为6600股股份的唯一法定及实益拥有人。
公告称,于完成后,该公司将不会参与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将提供予目标公司的股东贷款1200万港元将全部用于位于目标公司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会所场地及设施的经营及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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