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影”)16日晚间发公告称,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杨友臣等13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大连华臣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臣”)70%股权,收购价为5.53亿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大连华臣成立于1992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2015.12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影片、录像带、镭射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销售;房屋出租;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摊位租赁;电脑图文设计;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目前大连华臣旗下拥有3家分公司(大连华臣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电影院、大连华臣影业集团有限公司进步电影院和大连华臣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友好电影院)、15家影城、大连华臣传媒有限公司、大连华臣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大连华臣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共17项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5月31日,大连华臣资产总额4.31亿元,资产净额3.48亿元;2016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8011.87万元,净利润1981.75万元。
公告表示,大连华臣经营收益主要是票房收入,历史年度的毛利较稳定,收益稳定。在我国,票房是影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影院行业的景气度与电影市场的景气度呈现显著正相关。近年来,影院建设正在逐渐下沉到二三线城市,而大连华臣下属影城覆盖东北主流城市近12 年,已经成为覆盖东北高端观影人群的知名文化品牌。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华臣将成为中国电影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电影放映板块的市场份额,增强全产业链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符合中国电影的战略发展规划,预计将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积极的影响。而此次收购也表明中国电影借上市之机开始进行扩张,通过收购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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