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达刚路机股权刚满两年,陕鼓集团就要抛售。达刚路机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陕鼓集团拟协议转让不低于公司20%股权,转让完成后,陕鼓集团将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值得注意的是,上周五该股已先行涨停。
达刚路机今日公告,公司11月12日收到第一大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鼓集团”)《关于拟转让达刚路机股份的通知函》,陕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341.4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95%),拟在未来6 个月内(2016 年11 月18 日至2017 年5 月17 日)以协议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不低于4234.6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20.00%)。
陕鼓集团持有的达刚路机股份来自2年前的一次股权转让。2014 年6月,陕鼓集团与李太杰、孙建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者拟合计受让达刚路机29.95%股权;其中孙建西向陕鼓集团转让1647.9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78%;李太杰向陕鼓集团转让4693.4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2.17%。
2014 年11 月11 日上述股权转让落地,陕鼓集团正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彼时双方约定,双方今后将共同促进达刚路机业务从工程设备供应商向公路系统工程装备及服务提供商的方向转型。双方将共同制定达刚路机未来3年的业务发展规划(草案),其中陕鼓集团同意,将向达刚路机提供必要的战略性财务和信用支持,并将根据达刚路机的运营需要,在未来3年内向达刚路机分阶段提供累计(存量)不超过20亿元授信担保。
然而三年之约未到,陕鼓集团却因战略调整需求而提前离场。
一个细节是,两年前股权转让之时,陕鼓集团曾与李太杰、孙建西约定:“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陕鼓集团与李太杰、孙建西各自持有的达刚路机股份,自交割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指除出让方、受让方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处分”。
而针对此次股权转让,达刚路机也在公告中透露,陕鼓集团已于2016 年11 月12 日就拟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取得了李太杰与孙建西的书面同意。截至公告日,陕鼓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承诺的行为。
此外,达刚路机表示,本次陕鼓集团转让公司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等情形。陕鼓集团本次转让公司股份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实施,同时,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因此,能否在上述股份转让期间完成及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孙建西、李太杰夫妇合计持有公司29.9%股份,是达刚路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目前二级市场疯狂炒作股权转让概念的当下,达刚路机股东提出筹谋转让股权,此行为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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