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早间,众安房产有限公司与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公告称,众安盛隆与杭州东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向杭州东方收购浙江新农都全部股权的19.85%。
公告显示,众安盛隆为中国新城市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众安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与杭州东方于2017年8月21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众安盛隆已有条件同意向杭州东方收购浙江新农都全部股权19.85%,代价为人民币3.27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众安盛隆已在此前2017年1月11日达成的谅解备忘录时已向杭州东方支付诚意金人民币1.27亿元,此部分金额将用于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偿付代价的一部分,而余额人民币2亿元将于完成日期由众安盛隆以现金支付。
另根据公告,双方协议条件未于2017年11月30日下午五时正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则除非各方书面同意,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将失效及不再具有效力,除股权转让协议另有规定者外,任何一方毋须根据该协议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及责任。于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后,杭州东方须于此后5个营业日内将诚意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予众安盛隆。
公告显示,浙江新农都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开发、建设及管理农产品物流中心。
根据浙江新农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浙江新农都于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约人民币43亿元,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浙江新农都应占的除税及非经常项目前后的纯利分别为约人民币8890万元及人民币3820万元。
来源:观点地产网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