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集团”)在官网发布了其第一份股权变动公告。
据公告内容,太平集团于2018年12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财政部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 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划转工作,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将财政部持有的太平集团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社保基金会以财务投资者身份享有划入国有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等相关权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此次划转不改变太平集团原国资管理体制。
据公开资料,太平集团于1929年在上海创立,是我国唯一一家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
太平集团源自中国保险、太平保险、民安保险三大民族品牌。1956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国保险、太平保险停办国内业务,专营港澳和国外保险业务。1999年,所有境外国有保险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000年在港交所上市,是我国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保险企业。2001年以太平品牌在境内复业。2009年统一“中保”“太平”“民安”三大品牌,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2011年底,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2013年完成重组改制和整体上市,正式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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