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鑫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广西桂鑫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847 | 挂牌价格 | 956.19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9-2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0-30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机械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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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西桂鑫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水工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游明琛 | |||||||
成立时间 | 2014-1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7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894720-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防腐、喷涂等。 | |||||||
职工人数 | 1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游明琛 | 59% | ||||||
2 | 梁邦荣 | 22.23% | ||||||
3 | 黎永红 | 18.77%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92.51 | -42.99 | -41.7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20.57 | 169.47 | 451.1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7-31 | 190.05 | -35.71 | -34.4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7.34 | 102.5 | 404.8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9-25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07.34 | 1058.6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02.5 | 102.5 | ||||||
净 资 产(万元) | 404.84 | 956.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56.1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众益(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西宜人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前身是由广西水工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及广西水工厂金属防腐公司于2004年12月股份制改造而成的,改制后广西水工机械厂对公司持有100%股权,2009年7月14日,广西水工机械厂与标的企业三名股东游明琛、梁邦荣、黎永红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由上述三名自然人代持股权。 2、标的企业三名自然人股东参加了2014年7月3日召开的股东会,同意转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并声明无条件配合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过户手续。 3、标的企业位于宜州市庆远镇城西开发区,土地权证编号为:宜国用(2008)第0543号宗地内的办公楼未办理房产证,标的企业已出具产权说明书;新喷涂车间(喷涂砖混车间2间)为标的企业所有,已出具产权说明书。 4、其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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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柳州市[450200]柳江县[450221]柳江县拉堡镇水工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炳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285.08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0091041-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3065-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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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56.1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该项目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现状及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期后不得以不了解该项目或转让方未尽实披露为由取消此次交易或不作为,并放弃一切追责和索赔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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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交挂牌任一时点银行开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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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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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