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泰广玻璃纤维有限公司50%股权 |
标的名称 | 东莞泰广玻璃纤维有限公司5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125 | 挂牌价格 | 517.89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6-12 | 挂牌期满日期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广东省-东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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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东莞泰广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道滘镇创业工业园) | |||||||
法定代表人 | 呼跃武 | |||||||
成立时间 | 2003-06-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港元 66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999640-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玻璃纤维短切毡、玻璃纤维方格布及其他玻璃纤维制品)。 | |||||||
职工人数 | 1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创意达国际有限公司 | 50% | ||||||
2 |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5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557.97 | 299.75 | 225.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475.59 | 2290.17 | 1185.42 | ||||||
审计机构 | 东莞市金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4-30 | 2347.94 | -14.53 | -14.7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246.64 | 2268.65 | 977.9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6-05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580.17 | 2799.48 | ||||||
负债总计(万元) | 1763.69 | 1763.69 | ||||||
净 资 产(万元) | 816.49 | 1035.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17.89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圣卓恒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由于二线短切毡机生产线在试生产阶段生产出的产品不合格,因此从建造到现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本次评估按残值处理; 2、其他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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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泰安市[370900]市辖区[370901]山东省泰安市经济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唐志尧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93471.2351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86305641-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360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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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17.895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果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则支付方式如下: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全部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3)受让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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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15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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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合法注册的企业(包括港澳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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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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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