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天方医药有限公司66.67%股权及902.799087万元债权 |
标的名称 | 黑龙江省天方医药有限公司66.67%股权及902.799087万元债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159 | 挂牌价格 | 812.519269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7-0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8-05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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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黑龙江省天方医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闫荫枞 | |||||||
成立时间 | 1998-11-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284742-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玻璃仪器、化学试剂(不含化学危险品)、经营保健食品等。 | |||||||
职工人数 | 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66.67% | ||||||
2 | 李静 | 10% | ||||||
3 | 张靖坡 | 10% | ||||||
4 | 王洪昶 | 6.67% | ||||||
5 | 何乃辉 | 6.66%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16.32 | -123.4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38.86 | 1628.04 | -889.18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4-30 | 0 | -5.68 | -5.6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82.37 | 1177.23 | -894.8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3-19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738.86 | 752.82 | ||||||
负债总计(万元) | 1628.04 | 1628.04 | ||||||
净 资 产(万元) | -889.18 | -875.2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19.28991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河南一帆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河南省[410000]驻马店市[411700]驿城区[411702]驻马店市光明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崔晓峰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5355.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7586367-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6.6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6.6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00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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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12.51926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4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已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公告内容及转让方向北交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4)承诺接受标的企业于2014年2月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交所备查)。(5)同意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的收益由转让方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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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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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43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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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