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花园燕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 |
标的名称 | 北京花园燕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 (点击数:5 次 )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096 | 挂牌价格 | 3677.51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5-22 | 挂牌期满日期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花园燕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4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任小平 | |||||
成立时间 | 1989-11-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0044666-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凯迪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 | ||||
2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86.62 | 165.06 | 121.6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47.19 | 13.83 | 1033.36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4-30 | 95.56 | 60.32 | 47.8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27.76 | 46.57 | 1081.1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0-31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096.01 | 6719.51 | ||||
负债总计(万元) | 33.14 | 33.14 | ||||
净 资 产(万元) | 1062.87 | 6686.3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77.503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评估资产中价值较大的投资性房地产—贯通大厦,始建于1982年,于1996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建筑面积5828.6平方米,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标的企业的前身“北京燕都饭店”。1998年扩建5449 平方米,扩建部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扩建的5449 平方米分两次报批,并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进行了产权初步分配,标的企业合计分得2543 平方米,其余部分由扩建合作方北京贯通经贸集团分得,具体位置分配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与北京贯通经贸集团另行商议。在上述扩建分配比例取得当事双方确认前提下,标的企业共拥有贯通大厦产权建筑面积8371.6平方米,。 2、据标的企业提供的相关说明,“经调查,贯通大厦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以划拨的形式取得于上世纪80年代,用途与贯通大厦现实际用途一致,按当时北京市相关政策,划拨用地无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故无法提供贯通大厦所占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贯通大厦一层西侧底商产权非标的企业所有,为1982年代建设塔院新村小区时的配套商业,建设成本由标的企业承担,建成后产权、经营权上缴地方政府,该部分建筑面积未包含在《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建筑面积中。 4、贯通大厦部分出租给北京贯通经贸集团,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存北交所备查)。 5、本次评估未考虑花园燕都公司将部分房地产分配给北京贯通经贸集团所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6、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于1987年12月20日签订的《合同书》、标的企业退休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的标准等相关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凯迪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东城区亮果厂胡同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秋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23036-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677.5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1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产权转让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备查文件相关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视为已充分了解前述事项并同意按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转让标的,不得以要求转让方、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改变前述任何事项现状作为同意受让的先决条件。 (2)已充分了解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于1987年12月20日签订的《合同书》相关内容,同意承继并履行该《合同书》中约定的转让方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 (3) 已知悉标的企业退休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的标准,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按不低于现行标准继续执行,并督促标的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的各项管理及服务工作。 (4) 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北京贯通经贸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 (5)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6)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1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