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恒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
标的名称 | 临沧恒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点击数:741 次 )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080 | 挂牌价格 | 1833.277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5-0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6-06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云南省-临沧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生产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临沧恒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 | |||||
法定代表人 | 张成 | |||||
成立时间 | 2005-06-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生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551491-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电力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5% | ||||
2 | 临沧市业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3 | 临沧源鑫电力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72 | -0.7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954.02 | 555.12 | 1398.9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3-31 | 0 | -0.015 | -0.01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24.7 | 926.49 | 1398.2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4-24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0-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320.48 | 3366.68 | ||||
负债总计(万元) | 922.31 | 922.31 | ||||
净 资 产(万元) | 1398.17 | 2444.3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833.277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云南政通人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云南省[530000]昆明市[530100]市辖区[530101]昆明市人民东路115号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冯峻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06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43120484-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3061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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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833.277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5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所备查),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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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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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5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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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