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胶南市临港经济开发区上海北路398号) |
法定代表人 |
宋国卫 |
成立时间 |
2008-08-06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18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7529752-7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
职工人数 |
136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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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3774.29 |
-5023.51 |
-5495.44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48260.35 |
34607.98 |
13652.37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3-31 |
6499.39 |
-1070.08 |
-985.6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8768.07 |
36116.94 |
12651.13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铝业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5-10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48260.35 |
52095.53 |
负债总计(万元) |
34607.98 |
34607.98 |
净 资 产(万元) |
13652.37 |
17487.55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487.55(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企业相关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
法定代表人 |
熊维平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52448.7892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883-1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7919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7487.55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按照规定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了解本项目的全部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
3、3、意向受让方受让本标的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在北交所挂牌的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40%股权、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50%股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6.84%股权、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60%股权、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93.47%股权。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应收购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从事铝及相关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需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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