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3.62%股权 |
标的名称 | 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3.62%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762 | 挂牌价格 | 407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7-21 | 挂牌期满日期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楼701-之九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庚申 | |||||
成立时间 | 2009-02-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23.9838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8522846-1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1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州翱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36.09% | ||||
2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3 |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16.41% | ||||
4 | 广州市富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5% | ||||
5 | 王子江 | 3.5% | ||||
6 | 李雪晶 | 3.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44.55 | -876.23 | -437.5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84.73 | 219.05 | 2265.68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5-31 | 95.83 | -755.91 | -638.0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905.46 | 201.31 | 1704.1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6-30 | |||||
评估基准日 | 2014-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484.74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219.05 | - | ||||
净 资 产(万元) | 2265.69 | 8727.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15.9192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区[440305]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2359.3886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7935126-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6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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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22.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的全部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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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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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2.1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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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