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帽山民俗风情园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 |
标的名称 | 延边帽山民俗风情园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789 | 挂牌价格 | 2200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8-1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9-16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延边帽山民俗风情园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延龙路(海兰江花园0578座100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宇辰 | |||||
成立时间 | 2014-09-2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31662271-1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张宇辰 | 60% | ||||
2 |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53 | 2.5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02.53 | 0 | 5002.53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6-30 | 0 | -2.17 | -2.1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00.36 | 0 | 5000.3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8-07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000.36 | 5000.36 | ||||
负债总计(万元) | 0 | 0 | ||||
净 资 产(万元) | 5000.36 | 5000.3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00.14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荆新保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7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2576-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886 | |||||
批准单位名称 |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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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2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支付2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提交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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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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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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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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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