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2区683号楼理工科技大厦401) |
法定代表人 |
戴斌 |
成立时间 |
2009-12-25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9962725--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职工人数 |
29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0% |
2 |
毛二可 |
6.25% |
3 |
龙腾 |
6.25% |
4 |
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
5% |
5 |
孟立坤 |
5% |
6 |
刘峰 |
4% |
7 |
曾涛 |
4% |
8 |
张军 |
4% |
9 |
曾大治 |
3% |
10 |
赵保军 |
2.5%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462.66 |
1731.1 |
1494.69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8707.11 |
4219.74 |
4487.37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8-31 |
4143.68 |
-401.89 |
-405.12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8890.56 |
4457.71 |
4432.85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9-12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8707.11 |
- |
负债总计(万元) |
4219.74 |
- |
净 资 产(万元) |
4487.37 |
10552.46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10.492(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204号楼202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树兴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01670-8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理工大学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10.492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33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经国家保密部门认证的保密资质;
3、意向受让方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33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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