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奥星粮油有限公司16%股权 |
标的名称 | 自贡奥星粮油有限公司16%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183 | 挂牌价格 | 16.3136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4-2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5-27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自贡奥星粮油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上阳村) | |||||
法定代表人 | 曹俊乐 | |||||
成立时间 | 2011-11-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8646473-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分装)。(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52% | ||||
2 | 自贡市军粮供应站 | 16% | ||||
3 | 中央储备粮自贡直属库 | 16% | ||||
4 | 自贡市五谷粮油有限公司 | 16%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424.31 | -52.18 | -51.8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67.54 | 1028.75 | 38.79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12-31 | 1424.31 | -52.18 | -51.8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067.54 | 1028.75 | 38.7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4-18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556.74 | 1560.66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58.71 | 1458.71 | ||||
净 资 产(万元) | 98.04 | 101.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313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贡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四川平扬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2、由于标的企业上一年度及近期没有经营活动,无法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近期的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以2015年12月31日提供的报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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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储备粮自贡直属库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自贡市[510300]自流井区[510302]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一支路1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唐其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仓储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7610655-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649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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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313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4万元(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账为准)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全额支付给转让方:(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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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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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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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