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33925万元债权 |
标的名称 | 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33925万元债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60-2 | ||
挂牌价格 | 30532.0001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10-21 | 挂牌期满日期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 标的所属行业 | 矿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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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敖包希热区敖1区24-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文明 | |||||||
成立时间 | 2005-06-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02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矿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611952-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矿产品的销售(专营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13.65 | -67120.3 | -67120.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390.22 | 53440.9 | -46050.68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5-31 | 0 | -942.2 | -942.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580.75 | 54573.63 | -46992.88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4020万元增加至26058万元,但未及时变更营业执照。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30532.0001万元,其中,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30532万元。 3、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至完成工商变更之日止,所产生的借款由受让方偿还,具体信息详见备查资料。 4、2009年9月2日取得位于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名称为黑城子-005的划拨地一块,面积521559㎡,土地权证编号为锡国(2009)第K751号,开发程度是三通一平,评估值为14082100元。 5、标的企业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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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呼和浩特市[150100]赛罕区[15010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北8层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郝光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100767874571R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02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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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0532.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截止2015年8月31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融资贷款本金1053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借款用以偿还银行贷款10530万元本金及产生的利息,以解除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上述银行担保合同。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19日期间,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共计5768万元。2016年8月20日后产生新的借款费用,以实际对账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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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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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鼎典通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孙洁 | 联系电话 | 18311352854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然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