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肉食(宿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8400万元债权 |
标的名称 | 中粮肉食(宿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8400万元债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457 | ||
挂牌价格 | 57100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10-2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11-22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江苏省-宿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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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粮肉食(宿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苏省-宿迁市(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峰山路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利 | |||||||
成立时间 | 2010-03-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9629.806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肉鸡屠宰;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种鸡养殖、苗鸡孵化、苗鸡(限自产产品)销售;种蛋(限自产产品)销售;商品肉鸡养殖;牛羊肉销售;家禽技术服务和经济贸易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22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粮禽业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4180.62 | -8478.63 | -8273.1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1035.61 | 78144.18 | -7108.57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8-31 | 43569.3 | 297.79 | 459.8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7459.94 | 60108.65 | 17351.28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57100万元,其中,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18700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38400万元。其中群合(香港)有限公司享有标的企业9800万元债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享有300万元债权,转让方享有28300万元。 2、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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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粮禽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潍坊市[370700]坊子区[370704]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北海路699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稼农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041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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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71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7130 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②在与转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38400万元债权所涉及的利息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利息按照借款发生日到实际还款日期间进行计算。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④严格按照职工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履行现有劳动合同及相关义务。⑤受让股权后,在办理标的企业就该次交易进行的首次工商变更的同时,该标的企业的名称应予以变更。变更后的新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中粮”、“家佳康”及带有相关字样中英文字符或标识。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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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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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713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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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任丽娟 | 联系电话 | 13911373301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智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58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