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恒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渭南恒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422 | ||
挂牌价格 | 86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10-1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11-07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陕西省-渭南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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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渭南恒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陕西省-渭南市(渭南市华山大街北侧) | |||||||
法定代表人 | 王佳势 | |||||||
成立时间 | 2013-11-0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8171297-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水电安装、暖通一体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渭南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1.68 | -29.22 | -29.2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69 | 42.19 | -27.51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7-28 | 54.15 | -0.16 | -0.1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09.24 | 136.91 | -27.67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未做2015年年度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出自2015年底的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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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渭南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渭南市[610500]临渭区[610502]渭南市解放路132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佳势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5217800-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886 | |||||||
批准单位名称 | 渭南恒天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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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25.8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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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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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5.8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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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华夏国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单丹丹 | 联系电话 | 18811068294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晶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