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9.6%股权 |
标的名称 | 宁夏宁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9.6%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22 | 挂牌价格 | 55.68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7-2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8-24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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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宁夏宁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向阳路)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 | |||||||
成立时间 | 2001-05-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太阳能电池单片、组件、电池衍生产品及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制造等。 | |||||||
职工人数 | 1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张仔龙 | 71.18% | ||||||
2 |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6% | ||||||
3 | 杨涛 | 8.69% | ||||||
4 | 孙喜宁 | 6.49% | ||||||
5 | 刘春岭 | 3.55% | ||||||
6 | 闵庆武 | 0.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26.42 | -1183.26 | -1880.5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055.64 | 6129.34 | -2073.7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6-30 | 326.42 | -1183.26 | -1880.5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055.64 | 6129.34 | -2073.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6-06 | |||||||
评估基准日 | 2015-10-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060.79 | 5595.05 | ||||||
负债总计(万元) | 6129.34 | 6129.34 | ||||||
净 资 产(万元) | -2068.55 | -534.2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1.2918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2015年未做年度审计,2015年度财务数据以财务报表为准。 2、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交易所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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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石嘴山市[640200]大武口区[640202]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工路一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5488.844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6%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636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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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5.6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16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事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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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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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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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无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田雪 | 联系电话 | 0951-6721671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殷辰飞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3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祝婉奕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8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