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水电站开发公司转让项目,项目公司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主要投资开发的项目为永兴二级水电站(调节水库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2500kW)。该公司76%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转让底价1489.58万元。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某水电站开发公司转让项目,项目公司系2007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50万元,由股东广州同诚建设有限公司和红河县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队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能源开发,投资和电力生产,红河县广鸿水单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承建永兴二级电站并经营,永兴二级电站装机2*2500kw,公司已经于2009年5月建完永兴二级电站,并2009年5月开始发电。
股权结构:
财务数据: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根据广州同诚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广鸿水电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广鸿水电于2017年3月将广鸿水电全部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抵押给民生银行,广州同诚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广鸿水电76%的股权质押给民生银行。广鸿水电已于基准日后2019年4月19日解除抵押。
2、广鸿水电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单项验收中环境评价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尚未验收。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验收相关费用。
3、广鸿水电位于红河县勐龙乡坝蒿村,经向税局专管员咨询,项目所在地坝蒿村不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故本次评估未考虑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企业已出具相关说明核实确认。
4、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等事项对估值的影响;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5、永兴二级电站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电源点,实现以电代燃料户2279户,合计8336人。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水电代燃料结算电价和结算方法的批复》,标的企业小股东(红河县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队)的经营分红,是代燃料任务执行的资金来源。广鸿水电自永兴二级电站投产以来,因一直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的分红条件,为了能顺利履行以电代燃料的社会责任,采取逐年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由标的企业出借资金给红河县水务局代燃料办公室,借款不计息,还款方式为从后续年度小股东红河县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队分红中抵扣借款。截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企业代燃料任务借款资金已支付至2017年度,累计已提供借款15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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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