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长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271-1289号1805室 |
法定代表人 |
钟江怀 |
成立时间 |
1998-09-10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70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3124182-0 |
经营范围 |
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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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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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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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567965万元 |
-2401.45584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0.012641万元 |
9051.176867万元 |
-9051.1642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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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9-30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0.012641万元 |
9051.176867万元 |
-9051.1642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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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华润总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2-04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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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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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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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9051.180000万元 |
7832.26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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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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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9051.180000万元 |
8016.16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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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9051.170000万元 |
-8016.1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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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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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存在一项已判决尚未执行的诉讼事项。根据一审判决【(2004)虹民二(商)初字第617号判决书】,判定标的公司需向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分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752,402.00元,另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从2003年12月4日至2004年7月8日相应的利息损失,并承担18,956.77元的案件受理费。标的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并要求标的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用19,197.32元。目前,由于标的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支付以上款项,尚未执行法院判决。 2、鉴于标的公司已多年不经营,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的标的公司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各一份、标的公司公章壹枚、财务印鉴章壹枚、发票专用章贰枚、标的公司2012年2月份的财务报表一份。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仅作为产权交易定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产权交接的交割依据。 3、转让方达关联公司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持有标的公司64,957,085.41元债权,双方往来核对确认无误。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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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0.1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递交与转让方的关联公司——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达成代标的公司偿还其欠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的64,957,085.41元债务的协议。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时,即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标的公司之现状。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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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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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三九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4-2小区430栋9层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9.42%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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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润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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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华恒星际文化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1271号-1289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5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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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润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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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