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洁净阳光园 |
法定代表人 |
刘丹宁 |
成立时间 |
1999-07-2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98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1521911-0 |
经营范围 |
数字自动控制设备、数字影像、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二类、三类医疗机械(按照省药监局粤020949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规定种类)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生产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包括: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软件、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二类医疗器械(包括: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及租赁设备的残值处理、上门维修;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经济信息咨询;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
职工人数 |
441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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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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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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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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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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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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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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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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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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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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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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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2637.510000万元 |
3673.770000万元 |
3289.26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71598.660000万元 |
47571.770000万元 |
24026.89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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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10-31 |
20497.590000万元 |
5977.290000万元 |
5352.9300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94936.600000万元 |
65556.780000万元 |
29379.8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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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2-24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瑞银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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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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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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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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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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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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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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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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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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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24915.540000万元 |
61711.1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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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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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及房产进行抵押、往来款质押及股东保证、担保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景苑支行、广大银行深南支行、广发银行深南支行等取得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共计人民币40542.5万元。 |
其他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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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200.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及以上,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贸易
货物、技术进出口的企业法人(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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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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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世盈(厦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厦门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创业大厦118单元 |
经济类型 |
其它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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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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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