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2718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北京市朝阳区晨光家园212号楼26层东单元2603房产)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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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抽纱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晨光家园212号楼26层东单元2603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转让底价 | 415.0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自由报价期 | 2016-11-23 10:00:00 至 2016-12-07 10:00:00 | |
限时报价周期 | 3(分钟)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晨光家园212号楼26层东单元2603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朝字第1315407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82.58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本项目自由报价期结束前1个工作日的北京时间15: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124.50 万元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4)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5)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6)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转让标的以房产的实际现状作为转让依据,由意向受让方实际勘验了解。 4、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未有规定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为保护、完善其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而需支付的费用、中介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24.5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6-12-06 15:00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4)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未能按合同履约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公告内容、承诺事项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以成交金额的5%收取。 2、标的房产目前对外出租,租约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2日。承租人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希望将租约延长两个月,即至2017年2月22日。 3、其他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相关附件 | ||||||
会员机构名称 | J0008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会员联系人 | 邓雅清 | 会员联系电话 | 18610263721 | |
北交所所属部门 |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 北交所联系人 | 张晶 | 北交所联系电话 | 13717786992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