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强度是能源利用与经济或物力产出之比,是用于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的常用指标,体现了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测量能源强度的常用方法是查看能源生产和使用与GDP的比率。测算每单位GDP的能源生产和使用对衡量国家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测量能源强度通常要参考一个国家单位GDP的初级能源的供应。初级能源供应是指一个国家以原始形式产生的所有能源,如原油、煤、水力、原始天然气等。初级能源供应再转化为我们使用的燃料(原油与汽油、煤与电等),因此包括用于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例如在发电中)的能量。它还反映了能源生产,包括供应给出口市场的能源,但不包括从其他国家进口的能源。世界能源强度在1990年至2015年期间下降了近三分之一,全球几乎所有区域的能源强度都有所下降。
全球能源强度差异是由于经济结构、气候和地理等基本因素的差异造成的。以制造业为中心的经济体往往比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使用更多的能源;具有更大温度变化的国家和地区倾向于使用更多的能量,城市地区之间的距离及其内部的基础设施可以影响用于移动货物和乘客的能量。
许多因素影响经济体的总体能源强度,反映了一个经济体的一般生活标准和天气条件的要求。对于特别寒冷或炎热的气候,在家庭和工作场所加热或冷却中需要更大的能量消耗是很平常的,具有高级生活水平的国家更有可能更广泛地普及这些消费品,从而在能源强度方面受到影响,而生活水平较低的国家这方面的能源消耗相对较少。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大规模停电及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也可能会造成能源中断从而影响能源强度。
历史上,非经合组织国家的能源强度水平高于经合组织国家的水平。在许多非经合组织国家,经济体已经工业化,并依赖更多的能源密集型使用形式。相比之下,许多经合组织国家已经从依靠能源密集型制造产业转向使用更少的能源密集型服务型的经济活动。
世界不同地区的能源效率政策也不同,建筑、车辆和工业过程的相对效率受到当地法规、激励措施和市场竞争的严重影响。例如,根据国际清洁运输理事会的调查,燃料经济性标准的应用在世界汽车市场占比大约为80%,而其他地方虽然受到监管市场的潜在影响,但缺乏当地的效率标准。建筑能效政策也可能在不同国家有着显著差异,发达国家通常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效率有更加严格的规定。
能源生产率或每消耗一单位能源的经济产出量与能源强度成反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个区域内,几个因素有助于提高能源生产率:生产和消费的结构变化(从制造业到服务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外包能源密集型产业。 例如爱尔兰,在1971年至2009年之间实现了能源强度减少64%,并且在四十年中保持一个相当低的能源强度。作为节能国家的“表率”,爱尔兰在2009年每千美元GDP中使用0.10吨石油当量。经合组织对爱尔兰环境绩效的回顾表明,该国能源强度的下降与三个因素密切相关: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电效率、经济增长高于能源消费增长。其实每个国家降低能源强度都可以有别具一格的方式,学习借鉴不可或缺,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更应该值得把握和思考。
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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